【凌李/知乎体】失而复得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有观众老爷说想看《明年今日》版的知乎体,于是我撸出来了。

院长角度写的,不是很好,大家可以当做一个番外中的番外w

(文中ID都是我瞎YY的,别在意_(:з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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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凌然自悠远

“我家有一只帅气的小狮子。”

 

@帅气的人民警察 谢邀,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不愿意来答这道题。

遇到这种问题,我也给不出什么特别简练的答复,那就不要嫌我赘述或者麻烦,来讲一个我与上述那位人民警察的故事吧。

我们相识至今,已有整整十三年,但是说起来,却是上个月才刚刚复合的。

我想我还是很有这个资格说一说“失而复得”的心情是怎样的,毕竟曾有过那段患得患失,若即若离,担惊受怕的痛苦时光,因此这种幸福突然来到的时候,下意识便想要去抓紧。

曾经我以为,我将要永远失去他,将要度过再也没有他存在的余生。那是十一年前,我坐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在提了分手后的第二天离他远去。其实当初我们会分手,也是因为那个遥远而不可捉摸的“美国”,变作了一堵概念中的柏林墙,我在西德,他在东德。

陈奕迅有一首歌是《一丝不挂》,里面有句歌词是说“无奈你我牵过手,没绳索。”起初我并不理解歌词之中“绳索”究竟为何意,后来我望着机舱外飞逝而过的流云,从故国辗转来到陌生的他乡土地,耳边熟悉的中国话变成了陌生的英语,我拖着沉沉的行李一路跟着导师走,一路想。

我想所谓绳索,大概就是缘分。

我们牵过手,没绳索。也就是说,我们有缘无分罢了。

我认识在他十八岁的年华,在我就职的医院里,一杯失手倾洒的热水写下了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

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任谁都有。

我们曾在医院的天台上捧着一块奶油蛋糕庆祝生日,摸着黑用粉笔在角落写下彼此的名字,算作留在世上的痕迹之一。

我们曾轻信了流星雨的消息,跑到山上却只等来一场泼天的大雨,急急忙忙跑下山的时候,冰凉的触感与彼此追逐时候留存的山野气息,仿似犹存胸膛。

我曾一次次地教他弹奏肖邦的《夜曲》,在安静的教堂里,在没有基督徒的座位前,在漂亮的彩绘玻璃后,在偌大十字架的注视之下。

只是后来我们的分离,也是由这一首《夜曲》终结,荒唐又无力地落下帷幕。

我们的第一个拥抱献给破落的自行车,献给那荒野上的风与草叶,那时候的吻都清清浅浅,只剩下青草的味道。

后来这些往事也就随风,随着那一日凄艳的黄昏,随着教堂门口的喷泉水,随着他撼动我心撕裂胸口的哭声,揉碎在了世界角落,变成齑粉,谁都不愿提起。

曾几何时,我每每以为,此生至终,我怕是都再也不会再遇到他。分明心中怀揣着这样绝望又悲观的念头,可总是不经意地在这个二人生存过的城市里寻找肖似如他的痕迹,最后无功而返,哪怕慰藉也杯水车薪。

我再见到他,是在十年后的那个教堂里。

肖邦的《夜曲》叩开了这重逢的门。

真要说起来,那一定是我这一生之中最忐忑不安,最痛苦难耐,却也最弥足珍贵的日子。

重逢的那一天,我们一起喝了咖啡。无论是过马路时候下意识的动作还是撕开奶精的手,都变成了我自身无可遏制的一个致命习惯。而他总是这样淡淡地,敛着眉目,说话也是淡淡的,不悲不喜,不惊不愁,已经褪去了原本的模样。

听他唱,听他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的时候,当时盘亘在我心底的竟然不是追悔莫及,而是一种如海水呼啸一般的绝望与悲哀。

很多彼此挂念的东西都还存在,只是我与他,最后都不要再说。

醉了之后才能抱他,醉了之后才能吻他,醉了之后,才能有这样的勇气。

哪怕他留给我的回答是门扣上的声音。

我和他后来的进展要感谢我的好兄弟 @最酷外科医生天舒哥 的襄助,尽管我真的很不想圈他,他的ID让我每每都想和他绝交。

那时候他在KTV混乱的光线里,孤零零地坐着,唱陈洁仪的《心动》。他唱心动,唱给唯独的我们两个,唯独的两个都为彼此心动过的人,然后他流泪。

这是我很久远之后再看到他的眼泪。

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一个……软弱又卑微的混蛋。

我牵着他的手奔跑在子夜的大街上,像是曾经还在一起时候那样,彼此心照不宣。

后来的日子里,我陪他回了一趟学校,提及那场泡汤未果的流星,我怀揣着小小的希望问他是否愿意再看一次,他的答案,竟然是愿意。

后来我们一起去骑单车,还许下了赢家的奖励,其实我知道的,他就是刻意在放水,刻意让给我。我想要的馈赠是什么呢,太多了,多到到了唇齿之中的时候,我一字都说不出来。

最后我说,你给我一个拥抱吧。

真要说,这是我们两个第一个正式的拥抱。

不再是拥抱的脊背,不再是带着酒醉的气息,而是彼此清醒,彼此愿意伸出的双手与熨帖的热度。

真好,那时候我觉得,哪怕这一刻叫我死了,我也心甘情愿了。

因为我知道,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他的情意,由始至终,都未曾消减过一丝一毫。

我很庆幸我是一名医生,能在挚爱之人生命垂危的时刻,亲手将他从死神的手里拉回来。结束他的手术的时候,是我人生之中最累的时候,却也是我行医生涯之中,最值得骄傲的一刻。

如果我愿意,那个时候我想是可以从他地方偷得一个吻的,只不过我还是没能履行,我只愿他好梦,只愿他下一次,能够在你情我愿的环境下,与我亲吻。

我一直都觉得,他的情意也是一样的,他也想要回去。

回溯到曾经那段耳鬓厮磨如胶似漆的旧时光,那是我与他至死都不愿忘怀的一段温香岁月。

无论是黏在嘴边的饭粒被我捉下他微笑的时候,无论是他在医院天台,终于与我寻找不到往昔彼此名姓之后,躺在我的身上,呢喃地说出“我愿你好,永远都好”的时候。

我记得那一日他的生日,看过电影吃过蛋糕之后,给他的那个吻。

清浅如白水,那时候谁都想不到欲望,谁也没曾有过欲念。

我只尝到眼泪的味道,苦涩难咽,酸楚麻木。

我知道,我爱他。

很爱他。

从十三年前就已经很爱很爱他了。

真的,能够与他重逢,是我这辈子能够想到的,最幸运的事。

能够重逢,能够和最爱的人重逢,真的是太好了。

 

三牛结婚时他的强颜欢笑与伪装的面具,我知道。一起在夜色之中抽烟时,他未曾出口的回答和伴随着风片落下的那点烟灰,我知道。

再次无果泡汤的流星雨,大雨滂沱之中相互依偎的那把伞,他温热了满脸的透明眼泪,与那伴着雨水一起出口的“我好想你”,我知道。

病房里唱杨宗纬的《最爱》,唱出心里话时难过后抱住手的触感,我知道。他自我家回来,一起躺在病床上安静不语,那熨帖在我胸口的他后背的温热,我知道。

我的生日,那充斥着彼此口腔,满满当当只剩下甜腻的奶油滋味的吻,我知道。

还有他的答案,终于等到的,迟到了整整十年的承诺。

我这辈子算是过得平淡顺遂,但是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也就是穿越人海在新年钟声响起的那一刻,站在他的楼下,对他准时准点说出的那句“新年快乐。”

再不疯狂就老啦。

包括后来那半夜里一起挑选的七十二发绚丽多彩的烟花,都成了三十而立的岁月里,最疯狂,最恣意的时光。那时候我恍惚之中倒也觉得,我与他竟像是回到了昔日年少时光,青涩而轻狂,稚嫩却也情深。

第二年的春天,是@李睿睿睿睿的婚礼。小睿与我算是亦师亦友的关系,他和三牛倒是一对经常损我的损友,他的ID……还行吧,我不做评论了。

在那个婚礼即将开始的前夕,似乎是本能,也似乎是心之所向,我在那熟悉的教堂找到了他。

肖邦的《夜曲》再次为新的故事画上了伊始的符号。这世上有很多故事,初始皆是繁华热烈,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势,最后谢灭到了结局,却变成了一片枯槁贫瘠。

好在,我与他的故事不曾如此。

我听他流畅地弹完了整首《夜曲》,站在那里,两两相望,多少年的岁月也这样望尽了。然后我终于有了勇气开口,我说,复合吧。

他已经有能让我哭出来的本事了。

他却反问我,我们分开过吗?

没有,熏然。

我们从始至终,都永远在一起,我们从始至终,都没曾分开过。

我终于又想起了陈奕迅的那首歌,叫《明年今日》,我与他,在这教堂之中,倒也真真算得上是一轮又一轮的明年今日了。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李熏然,能遇到你,真好。

 

另外,故事讲到这里,我想大家也明白了一些我没说的关系吧。哈哈,最后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吧,这个答案不是我说的,是我家小狮子给的,我倒觉得,正合适。

你也在这里,你从未错过。

这是我心目中,对于“失而复得”最完美的解释与描述。

             

            发表于××年×月×日 6818条评论 作者保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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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酷外科医生天舒哥

“这世上哪里有我这样帅气酷炫的外科医生?”

 

老子的ID怎么啦?这是写实懂不懂!

老凌居然还能被熏然说哭,啧啧啧,羞羞羞!!

 

                         ××年×月×日

 

 

李睿睿睿睿

“岁月静好。”

 

评价别人的ID有意思吗???

老凌居然还能被熏然说哭,啧啧啧,羞羞羞!!

 

                             ××年×月×日

 

 

帅气的人民警察

“我家老凌的ID为什么总是这么装逼?”

 

For you,a thousandtimes over。

凌远,能遇到你,真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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