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赵/一发完】我能陪你到天亮

我果然还是喜欢写这种一发完的短篇。

BGM:薛之谦-你还要我怎样


我能陪你到天亮

——[About谭宗明×赵启平]

——[From柳逐卿]

 

 

    「不管能怎样,我能陪你到天亮。」

 

还记得,那天大概是赵启平婚礼的前夜。或许是因为筹办婚礼这几天格外豪气大方的原因,那家伙包下了一个酒吧整整一晚,几个相熟的弟兄,结婚的没结婚的,恋爱的没恋爱的,全都聚集在这里,为这家伙举行“脱离自由身”的派对。

当时大家啤的,白的,红的,几乎像是堆保龄球瓶似的堆了这么一地的空酒瓶。后来也不记得是谁先挑起的话题了,挨个搜寻着明明空空如也的脑袋瓜子,硬生生是拣了一些放在往日肯定打死不愿提起的青春往事来说。

有的醉得狠的便当做笑料,有的神识还算清晰的,就是缅怀青春,林林总总,一晚上的时间倒是听了不少迂回婉转,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大家也就笑着闹着,说到伤心处掉几滴眼泪的倒也比比皆是,但是那些过去的往事也早就成了酒瓶子里起伏着的泡沫了,一口吞咽进口腔里的时候,伴随着刺激性的酒味,就这么烧灼到了胃袋里,一觉醒来,就融化得干干净净。

纷纷乱转了一圈儿,大家也都你一言我一句的,在多少有些醺然的时候,吐露了不少真话假话。

新郎倌儿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身体微微向后,靠在座椅上,手里捏着那不知道算是第几瓶的红酒,对着瓶口吹得不亦乐乎。

赵启平的酒量不错,酒品也不差,本来该是个爱闹的人,却偏偏扎根似的坐在座位上无言地喝着酒,竟不知道这些伤情往事,他听到了多少,又是否有些感同身受的意味。

喝醉酒的人就爱起哄,正好整个酒吧都被包了,也就怼着赵启平一起来说说那段青葱岁月里值得回忆的往事。

赵启平的嘴唇上亮晶晶的一圈酒液,在黯淡的灯光中轻笑了一声,轻飘飘地说着:“那些过去的事情,有什么好提起的,不过徒增烦恼罢了。”

这小子的这幅样子我们倒还是第一次见着,孜孜不倦地说着一通大道理。当时大家都醉的不轻,自然不肯就此放过他,一个个就大着舌头上去怂恿他,都说了再糗的往事也都不怕说了,就你那点破事,谁会在意似的。

赵启平依然维持着原先的姿势,安静地坐在那里。他手里握着只剩下浅浅一层酒液的酒瓶,偶尔打过来的一束荧光在他脸庞停留,神情太平静,竟有些不适合这嘈乱的空间。

他的唇角弯了一下,说话之间连鼻息都有酒香,混杂在形形色色酒气之中,都有点寡淡了。赵启平放下手中提着那只酒瓶,笑容转瞬就褪去了全部的失落与怅惘,变作了一贯的迷人模样,打趣道:“那可是我一段情窦初开的年纪,我要是一五一十交代了,你们听完可别哭啊。”

大家也就打着哈哈和他玩闹,玩笑着说都是大男人,掉几滴眼泪感怀一下还是有可能,嚎啕大哭嘛铁定不会,否则说出去如何做人。

笑嚷着也就揭过去了这件事,赵启平清了清嗓子往沙发里坐了坐,寻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他说他已经不记得认识谭宗明是在自己几岁的时候了,因为分开的时间太长,都要觉得这个人可能已经死了。

自然了,也不就是真的死了,这么光鲜亮丽腰缠万贯的一个大老板,十几层的摩天大楼都归他管,真要就这么死了,底下员工还不得哭天喊地了?

他只不过是死在了赵启平的回忆里,从脑海中丢入回收站,再把回收站清空,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大扫除,别说碎片,纤尘都没曾落下过。

赵启平又说,也不记得和谭宗明在一起耗过了多少年。

大家伙都笑着说他,说是要讲故事,怎么连个最简单的年月日都记不清了,是不是真的酒喝多了。

光影重重里的赵启平愣了挺久,也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他的眼睛里像是一片海,此刻海面上笼罩了一层浓雾,就变得明晰难辨,晦暗难明了。

“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他,现在倒好,好像除了他的名字,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说完这句话,灌了自己一口酒,皱着眉头咽下。

本该吵闹的酒吧有了一瞬间的安静,不知道是谁没有握住自己的酒杯,掉在地上还碎了,玻璃的声音有些刺耳地划拉在所有人的耳边,彼此之间互相看看,难言的静默。

赵启平沉默了片刻,似被酒精壮了胆,又扯着嗓子喷着酒气颠三倒四地讲着他那点儿事。

本来以为能和他走到最后,所有规划好的关于未来的蓝图时至今日他笑着说自己还记得三四分。就像是关于那个人的回忆清空了,剩下的那点,就变成了没有名字的臆想。

他终于调整了心情,不再颠三倒四地有一句说一句,也不再笑着与人打趣。赵启平就和最开始进酒吧的模样一样,安安分分地坐在那里,手指交缠在一起,光点投落下来落在他透明的指甲上,一捉一个小光点。

后来一起走过的街巷都会试着避开,后来一起买过的纪念品也都收进了收纳箱最后塞到了仓库里。最后一封封发过的存在手机里的短信,也因为换了手机换了卡,就丢在了老旧的金属块里。

就连曾经天晴落雨雾霭大雪之际都不曾落下的早安与晚安,也被敛藏起来,安安静静地装回了枕头底下。

枕套都是干干净净的,新买的四件套,上面没有熟悉的味道,只有洗涤之后洗衣液的香气。

当时说起来毫不滞涩,全是真情流露的爱语沦落到了别人的嘴里,终究变得艰涩变得徘徊游移在原本真诚的舌尖。

手指终于只能触碰到别人的柔软发丝,缠在颈后,更换了相框里的内容,就把老照片合着当时作为生活情趣似的信笺一起封存进抽屉,压在底下,牢牢锁住,再把钥匙随手一丢,窗台下就是茂密层叠的绿化,这么小小一枚钥匙,早就找不见了。

然后赵启平终于能够有勇气再试着走那条街,回忆就和长河一般这么长,四周却长满了芜杂的荒草,枯黄颓败的颜色都好像说出再见的那个秋夜,空气里吹着的风都和寒冬腊月无差,一滴水落下来就能结了冰。

啊,那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他坐在夜色苍茫中奔驰的出租车上,无暇是注意打表机器上头跳动着的红色数字,只是望着这纷纷乱乱接踵而至的模糊如幻影的夜景出神。

赵启平想了很久,从开始时的桩桩件件慢慢想起来。

是无微不至的关怀出了错,抑或是过分付出的情感就是原罪?是毫不掩饰的情意变成了信条束缚住了脚步,还是在说出要在一起的那个时刻,就走向了错误的分岔路口。

他吹着冷风,手指上还套着那个银色的环。

本该暗沉的夜色都因为月光透亮起来,本该灰暗的车厢都因为月光照耀到手指上的那个环才有了一丝光亮。赵启平将指环从手指上拔下来,取下来轻轻松松,就和戴上去的时候一样。

他望了望手中的环,也望了望刻在里头的格外精致的“谭宗明”的名字,沉默了好久。

赵启平忽然就觉得,自己当时如果要一个易拉罐的环套在手上,都要比这说起来价值连城的东西有意义多了。而且等到要丢掉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过舍不得。

 

当他在难得安静的酒吧里说出“现实”这两个字的时候,很多人都叹了口气,或浅或淡,或短促或长久,悠悠荡荡的,不似该狂欢的模样。

在座的许多人,有多少应该念念不忘的感情,最后还是念念而忘,输给了现实。

赵启平再喝一口酒,伸出他的左手来,上头套着一个银色的环,被光束照射到,发着亮,金属光泽有种微妙的刺眼。

他从指节上摘下来那个环,抬手拿过一旁的香槟就倒在了一个玻璃杯里。浅色还冒着细沫的酒液里,银色的指环就这么毫不留恋地被丢了进去,缓缓下沉的瞬间,多少细细密密的泡沫全都一点点顺着那点弧度浮到了杯壁上。

赵启平想了想,又说。现在这个点儿,他如果不是在应酬的酒局上,就应该在高立的摩天大楼里处理着他那堆比山还要高的文件,谁催谁劝都不管用。

赵启平说着这段话,脸上笑嘻嘻的,满面都是喜悦的色彩,眼神却总是不经意地望着被他丢进香槟里的那一枚指环,刻意移开之后又不由自主地将目光垂落上去,如此循环往复。

有好事者终于按捺不住,问他,那么在一起的时候呢?

赵启平只告诉他,其实在一起之后的日子,和分手之后的千万个日子都是一模一样的。日升月落,星辰晴空,都是一样的,生活往复不变,只不过心态变了,朋友圈变了,接触的人变了,最后再剔除掉了那个占据了心房二分之一的人罢了。

吃饭睡觉照旧不变,必要时候几句天冷添衣,几句肚饿吃饭,几句生病吃药,彼此也寡淡,却不知道为何分开之后的痛楚会这么剧烈而有力。

赵启平挂着那依然迷人的微笑为我们解释,说是爱过。

用力爱过,哪怕寡淡。

赵启平举起另外一杯酒,朝着每一个人都遥遥地举了杯,抿下了一口才说:“那时候也愿意和牛皮糖似的黏着,可能也是年纪小,若要放到现在来,哪里这么能作妖。”

好事者再问道,是谁提的分手啊?

也没有什么谁提不提的。赵启平垂了眼帘淡然地说着,左不过是都觉得接着走下去实在太拖沓,脚步太累。那一句所谓的分手,谁说都不要紧,最关键的是解脱与自由。

被困在摩天大楼里望着落地窗外整个城市的夜景却无人诉说,只能默默燃上一支烟是自由吗?

被束缚在成堆的文件之中到最后满嘴的利益满脑子的生意手段,挂着官方的笑容,说着客套的假话是解脱吗?

或许是吧,谁都不是谭宗明,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也不知道那个套在他手上的另一个指环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成堆成堆的短信他是删了还是干脆也换了手机。

反正早就不重要了,赵启平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谁还记得分开了多少年。

还记得当时自己落落大方,说出的话掷地有声甚至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根本就没想过退路。

我们于是笑着说他狂,和现在一样地狂,做了事都不考虑后果。

他也跟着我们一起笑,晃动着手中的酒杯,问一句感情的事考虑什么后果,只在于值不值得。

虽然忘不掉,但是也不用你再提醒我这结局。

好在后来生活还算理想,没为你落到孤单的下场,身边也有了伴侣,只是爱,不再冠名最爱。

人的一生只够有过一个最爱,或在一起的,或半道分离的,而后再出现的人,再爱上的人,只能退居二位冠上一句“爱”,没有了前缀名词。

赵启平笑着举杯招呼我们干杯,叫我们都忘掉了这段往事,不如喝酒来得痛快,明天婚礼再敞开了肚子吃。

酒吧的气氛一下子又热烈起来,变得与常时无异。

赵启平一口一口吞咽着酒杯里的液体,默默地咬碎了一小块冰碴子,不免蹙了眉头,神情都隐匿在酒吧昏沉的灯影里,全部的人都在喝酒、聊天、划拳,没有谁愿意去观察他的情绪,去在意他的心事。

赵启平最后灌下杯底最后一点液体,伸舌舔尽了嘴角一地酒液,喉结滚了滚艰难地吞掉。

谭宗明,你爱喝的这个酒,真他妈呛。

 

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当时在酒吧里听过赵启平讲述那段晦涩往事的同僚们都如出一辙的缄默。

有的垂头不知望着何处,有的目光略有迷蒙地盯着一步步走向新郎的白纱新娘,还有的则无言望向被装点得华丽又挂着水晶灯的宴会厅天花板。

这么一桌的人,谁的表情都多少带着些阴郁。

可能都有些后悔,不应该听他讲这个故事。

证婚人浑厚的声音在偌大的宴会厅响起,每一字每一句都被他说得格外虔诚,令人不由自主地肃然起敬。而那台上站着的一对新人,白西装衬着白纱,挽住胳膊的柔荑或是眼波流转之间的爱意,在场的宾客无一不看得清清楚楚。

新郎帅气新娘娇俏,天绝地配,看了都叫剩下的那些单身的人们眼红羡艳。

一句我愿意,是不是就能决定了余生?

一句我愿意,是不是就能忘却了前尘?

或许吧,原先的结局无疾而终,剩下的那个结局,无论如何都要有个好的收尾,方才能不负此生。

忽然想起赵启平喃喃自语地那么一句话,说着最爱与爱的差别的时候,那眉间眼角那分明攫人眼球的惆怅与寂寞,他也不过是这么一个普通人。

说着忘记了,说着不记得年月日了,喝酒的时候还是会皱眉头,丢了那个指环的时候还是会表现不舍。

说到底就是爱过,赵启平自己也说,爱过才会痛,爱过才不觉得寡淡。

爱过才觉得值得,尽管最后这首歌我一个人听,尽管最后这条路我一个人走。

但是还是想要谢谢你,将我带到了这里。

曾一起看过的海我不会忘,曾一起听过的风我不会忘,曾一起牵过的手我不会忘。

谢谢你,然后我会忘了你,推开另一扇门。

 

「我陪你走的路你不能忘,因为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赵启平直接从婚礼现场赶去飞机场度蜜月,大家都起哄笑着说他有钱任性,存了这么多年的老婆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他望着自己的新娘钻进了汽车,关上了车门,回身绕向另外一边,从容的脚步倏忽之间就跟着乱了,在原地滞步了一下。

赵启平好像是笑了,但是他的嘴角只是微微勾起,眉宇之间分明没有喜悦的颜色。

赵启平好像是哭了,但是他的眼中干涩没有一滴泪水,可那五官上的情绪融汇在一起明明就是悲伤。

他很快就钻进了车里,车门被重重甩上,白色的跑车在所有宾客的欢呼喝彩之中,载着他的新娘离开了这条街,去往机场的道路。

赵启平该有新的生活,他的手指上已经套上了属于另外一个人的承诺,他的唇齿上也留下了属于另外一个人的气息。

那个摩天大楼里的人究竟后来如何,我们都不知道了。

在转身回到宴会厅之前,我看见了谭宗明。

其实我并不认识这个人,赵启平也从未描述过这个人,但是那个方向是他刚刚脚步混乱,神情大起大落,最后决然转身不愿再看的方向。

那边站着的人,应该是谭宗明。

他穿着最体面最考究的西装,皮鞋锃亮,手上戴着名表,头发也油光发亮,神情从容不迫,嘴角凝着一丝笑意,目光深远地望着那个空空的车位。

到底太遥远,他究竟是何情状,无法辨析,只是觉得那个站在空旷道路中间的男人,分外寂寞。

他不解脱,他也没有自由。

谭宗明这模样,可真像是来结婚的新郎。

他的另一半呢?我们不该去想。

赵启平曾说,我可不希望他出现在我婚礼的现场。

谭宗明果然没有。

可能他编过太多谎言,欺骗过赵启平太多次,但唯独这一次,他是真真正正诚诚实实,全部的情感都由心而发,真诚到悲哀。

这样挺好的。

爱你到最后,不痛不痒。

 

赵启平那一天还说,后来的某一天里,他做了一个梦,竟梦到了谭宗明。

梦里的谭宗明垂垂老矣,脊背佝偻,脚步蹒跚,白发苍苍,更是满面都是岁月蹉跎留下的刻痕,一笔一划,深刻得如若山峰沟壑。

他向赵启平伸出了手,说要带他去流浪。

黑暗里的赵启平就这么噙着笑意笑了起来,笑声清越却很短暂,方才停猝了笑声,便能够听得见他说:“我还是没犹豫,就随他去天堂。”

大家都追问赵启平这个梦的后来,赵启平愣了半晌,安然地颓坐在那里。

——后来,天亮了。

 

天亮了,梦醒了。

我能陪你到天亮。

我只能陪你到天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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