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赵/一发完】我也开心饮过酒

*请结合《我能陪你到天亮》一起食用,口味更佳。

*听说你们想看老谭视角,好的给你们看。




我也开心饮过酒

——[About谭宗明×赵启平]

——[From柳逐卿]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夜色沉淀,从落地窗望出去只见一片星火闪耀,整个海市都陷落在霓虹荧光,绚烂多姿的夜景之中。无论是高架桥抑或是摩天楼,无论是广告牌抑或是霓虹灯,都端得是五光十色,如坠梦境幻影。

当初择这栋楼的时候,倒也不是为了地段抑或别的关乎经济利益方面的,偏偏就是脑子里也算灵光一闪过吧,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大约摸如此。谭宗明一掷千金,便要了这栋摩天楼。

他本是开了瓶红酒的,多多少少喝了两杯,对月对灯影独酌的那种,饶是一副潇洒恣意的模样。

后来他又点了根烟,轻轻地夹在指间,由着那火星慢慢地攀爬,最后烟灰烫手,才懂得掸落。

烟缸里便又捻了几根没烧完的香烟,灰色的烟灰堆落在透明的缸体里,些许细微的光火还没有散去,一缕缕的烟雾浅浮得不易看得透。谭宗明长长地吐了口气,烟圈从他唇齿之中溢出,亮堂的办公室里,钟表转动过一圈留下些痕迹,那圈雾就融化得透彻了。

谭宗明站得离落地窗是一个微妙的距离,说太近他却看不清自己的面容,说太远他偏能捕捉到自己模糊如幻灭的泡影似的身影在上浮动。

是了,他穿着最得体最考究的西装,领带上的暗纹都精致得似一件艺术品。他的手腕上还扣着那表带冰冷的名表,里头金色的指针一圈圈地走动着,指向午夜的时光。

那从来被擦得锃亮的落地窗上,似是恍惚又如同梦华,赵启平的脸终于还是跳脱出了思维的禁锢与理智的信条,如同泛起波纹涟漪的长河一般,偷偷摸摸地就到了那干净的落地窗上。

那映在玻璃上的赵启平,不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的赵启平。

谭宗明最后一次看见的赵启平,正是婚礼时候的赵启平。

说笑了,哪里就是他们俩的婚礼呢?放在此生终结,他们俩也终究走不到这个结局的。

白色的西装衬得他眉目清朗,与旁人谈笑风生时候那翘起的唇角与眼角细细的沟壑,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如往常。

那时候他正站在角落远远地投了目光去看他,将他的一举一动都按在眼底里,也只能牢牢刻印在了眼底里。

赵启平当然也同样看到了他。两个人隔着这条空旷宽敞的道路,似乎是彼此对视了一眼,又似乎他已经很快地不着痕迹地擦开了视线。距离终归太遥远了,谭宗明只能看到他被生硬地牵起的嘴角与略有逃避的神色。

后来他便载着他余生相伴的新娘离他而去,那辆白色的跑车飞驰出去的时候,谭宗明终于觉得,这一切的一切到今日为止,到那一刻为止,也就这么被烫下了句号。

烙铁印下来的时候没有疼痛,只觉得烧灼与炽热,好像许多年前为此悸动过的心脏一样,热忱又向往,里头滚沸着的是一汪心头血。

烟味呛进胸口,五脏六腑似乎都被这味道包围缠绕,云里雾里憋闷得难受。谭宗明正望见赵启平好几年前的模样映在那被窗外的万家灯火点缀得有些发光的影像,多少有些老旧,那些往事都被掰开成了有棱有角的碎片,然后早就被埋葬在尘土之下染垢太久了。

 

他摁灭了手指间的那根烟,那浅淡的烟草味道稍时散去之后,勾勒着海市繁华夜景的轮廓的,顺理成章地变作了皎洁清冷的月光。

这座城市从来都是喧闹的,嘈杂的,也从来都是冷漠的,无情的,所有人在里面流浪生存,所有人在里面流连徘徊,彼此擦肩都是陌人,或是往昔熟悉的陌人。

唯独这抹透亮月色,还颇有人情味,也足够慷慨大方,施舍了全部的辉光。

谭宗明终于想起了被换掉的手机卡与存放在里头零零碎碎的这么多条一来二往的短信,那时候的等待就和等待书信一样漫长,但是压在这份煎熬底下的甘甜,需要浓浓稠稠地熬上这么一壶,才能品味到丝毫。

比这烟草要重,比那红酒要浓。

甚至比那酒店外,汽车上装饰着的五颜六色的气球都要漂亮。

那句“在一起”是谭宗明说的,然后日子开始的平平淡淡和和美美,各自有着各自的生活,各自在各自的圈子里打拼,唯一剩下的交际大概是日复一日从不曾忘却与落下的早安与晚安。

这些个回忆碎片与赵启平那一日叙述得没有差别。谭宗明长久地站着,眼皮未曾敢眨一下,生怕那可怜的幻影最后都不剩下。可他终归知道这是虚幻,你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把话说得那么狠辣又那么决绝冷漠的赵启平,哪里还会用这样温暖的笑容面对自己。

以他的性格,恨不得冲上来一圈打歪自己的鼻子,卸掉自己的下巴才是。

谭宗明想到这里,忽然笑了一下。

笑声短促地跌碎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墙上的钟表听见,烟灰缸里的烟蒂听见,桌上堆叠的文件听见,可是玻璃里的幻影听不见了。

这才是赵启平嘛,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也就有那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子和自己拼酒,哪管最后醉得七荤八素,走路东倒西歪,连说的话都颠三倒四。

只是后来没见过他再喝醉酒。

也曾一起吃过饭,无论是高档餐厅里大盘子里只盛着芝麻大小一块的高级餐点,还是深夜路边摊一张十块就能吃得满嘴都是的麻辣烫臭豆腐。所谓人生百味,酸甜苦辣俱都体味过了。无论是穿着昂贵西装的时候一起对饮过的红酒,还是趿着廉价拖鞋的时候一起干杯过的啤酒,也算是值得,不说后悔。

对,谁都不要说后悔,毕竟最后留给对方的模样,也那么坚决。

如果真要用酒来形容他与赵启平的感情,可能用白酒最合适,又辣又烈又刺激,无论是开头还是结尾,都是这样噼里啪啦燃烧着的味道。

最后谁烧穿了喉咙,谁烧伤了胃袋,不得而知,也不用彼此告诉。

盛大的夜景也奉送给他过,简单的小情调也未尝是没有,相互赠送的纪念品都能井井有条地摆满一整个玻璃橱柜了,就连相片也挑了漂亮的相框裱了起来,只是最后放在哪里重要吗。

差点忘了说,那时候说起来坦坦荡荡真挚深情的每一句爱语,都恨不能将心肺挖出来,血淋淋地捧在手掌里,托到他的面前去,大声地宣告全世界,告诉他。

我爱你,很爱你,恨不能与你此刻一道死了。

可若是此刻与你一道死了,我便不能再爱你。

于是他也就双手接过那还冒着热气的心肺,一手淋漓的血液,他也不嫌腥,也不嫌恶心,仍旧当做挚爱一般保存,熨帖在胸口最暖的位置。

多好的时光啊,多年轻的我们啊,谭宗明的眼皮终于还是眨了一下。

谁欠谁的?

要紧吗,不要紧,早就散了。

 

接着谭宗明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这一瓶开错了,味道实在太寡淡,好像兑了雪碧的啤酒,也好像被涮过水的川菜,都面目全非了。

只是自己开的酒,也要自己喝掉。

谭宗明忽然就伸出了手,明晃晃的一个银环套在手上,在办公室里亮堂的灯光下就更加耀眼了。这是一个没有任何花纹刻痕的戒指,好像是易拉罐上扣下来的圆环,干干净净就好像往日澄澈的情爱。

他伸手将之取了下来,透过光去窥探内里的名字。

还在,赵启平的名字还在,他尚且还能用皮肤来感知到这悲哀的印记,只可惜赵启平的手指上,已经被命定了别人的下半生。

他们终于将前生碾碎成了骨灰,收殓在盒子里,那么长那么长的岁月,最后回过头来仔细看看,不过手里轻飘飘的那么几把齑粉,重量简直觉得可笑。

谭宗明饮了一杯酒,一如既往地寡淡无味,好像在喝水。

他当时就站在那酒店外面,望着入口处那副婚照,大红的颜色衬着大红的地毯,谭宗明好像能够从那副结婚照上窥视到一些,赵启平往昔的痕迹。

往昔的,还属于自己时候的痕迹。

在他的眼角眉梢,在他流转过的眼波里,在他翘起的嘴角上。

赵启平一定不希望自己出现在他的婚礼现场,那简直就是一出闹剧。他穿得这么光鲜亮丽,任谁看着说不定都像是个抢婚的。

都到最后了,谭宗明怎么舍得他难堪呢。

不用想也知道,光是看着这幅照片就知道。

他们天绝地配,他们合该是一对,这才是赵启平该拥有的人生。

他不应该开始质疑自己的付出是否有回报,他不应该怀疑自己的的爱意是否无法传递,他更不应该辗转反侧在一环套着一环的谎言中来回。这些都不该是赵启平的人生,也不该是赵启平该有的生活。

赵启平应该和许多年前一样,有着迷人的笑容,有着健康的体魄,也有着乐天的心态。

他可以穿着名贵的西装去高档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彬彬有礼,风度翩翩。

他也可以就穿着裤衩人字拖坐在路边摊上吃着撸串喝着啤酒,尽兴尽欢,自由散漫。

谭宗明已经为他构想好了所有的未来,该有的未来,可能这些事情对他而言不算新奇,可能这些事情他们曾在一起的时候就做过,但是换个对象,换个伴侣,感觉一定也会不同。

所以谭宗明就站在那里,望着那个空空的车位,那飞驰而去的白色跑车。他依然带着笑容,并不快乐,只是眼泪也不可能会掉出来。

这场景多么像当初说分手的时候,赵启平倔强的表情与冷漠的言辞。秋夜里的风是真的冷,一把把刀就这么剜在他的脸上,还剜进他的双眼,可是最后谭宗明看得到的,也不过就是夜色苍茫之中,一步步踩着路灯的沉影,走得那么没有留恋的赵启平。

他忽然觉得,赵启平走向的,该是更好的未来,该是更完美的人生。

而不是被囿于苦海,被桎梏于此。

 

从谭宗明这个角度看出去,可以看到海市最高的那个摩天轮,此时此刻也镀染上了漂亮的荧光颜色,在深沉的黑夜里发散出耀眼的光芒。

灯牌路灯与灯华,汇聚在一起塑造成了这座不夜城里,星星点点,到处都是火热的气氛。

就在方才,他还是没有撑住这眼皮的酸涩而眨了一下眼,那映在玻璃上属于赵启平的幻影,果然还是散的彻彻底底。

如当时,谭宗明站在他婚礼酒店的路上,两手随意地插在裤兜里,却能够清晰明了地感受到那一圈圆环勒住在手指上的触感。

那么深,那么重又那么痛的痕迹不可遏制地画下红色的刻痕,赵启平的名字都印出了一个浅浅的轮廓在皮肉上。

谭宗明又燃起一根烟,这是烟盒里最后一条,从里头慢慢抽出,擦开打火机,一小簇火苗扑腾着攀越上烟头,只是片刻便有烟灰掉落在黑色的办公桌上。

另一只手的指尖还捏着那一枚小小的圆环,时日太久却还未曾褪色,取下来的时候和当初为那人套上时都一样轻松。

只是一个很浅淡的吻,银质的环印在唇上的时候还是多少有些微凉,好像刚刚吞入腹的红酒的触感,这感觉是一点点蔓延上来的,好像爬山虎似的,其实很大一片铺满也不是什么难事。

谭宗明将那枚戒指丢入了堆满烟蒂的烟灰缸里,再将手中最后一根烟也跟着摁灭在上面。细小的火星就这么垂死挣扎了一下,烫在银色的环壁上也染不了热度,最后无果熄灭,悠荡出一缕浅烟。

他静默地坐在皮质的老板椅上,双眼望出去,目光便在缓缓凝动的摩天轮上停驻,跟着旋转的动作慢慢移动着目光,望着那霓虹一次次地变换颜色,直到彩虹七色都在谭宗明的眼底尽了,也方才觉得眼眶有些酸涩了。

以前忘了,带你来坐一次摩天轮。

毕竟你曾经提过,在摩天轮到达至高点时接吻的恋人,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谭宗明笑了笑,想着,或许正是因为没有在那里接过吻,所以我们才会分开吧。

分开后很久,某一天夜里,谭宗明记得自己做过一个梦。梦里的自己已经是垂垂老矣,脊背佝偻,脚步蹒跚,白发苍苍的模样,满脸满面都是时光留下的痕迹,每一道都昭示着岁月的变迁,也在告诉自己,年少时光匆匆,葬送尽了也不过十几载罢了。

然后他也梦到赵启平,梦到自己对他伸出了手,要他和自己去流浪。

 

「我还是没犹豫,就随你去天堂。」

 

这是那个梦最后的结局,也是这个故事最圆满完美的结局。

不会再有续篇,也不必再等番外,所有的一切都终结在那辆跑车终于离开自己远去的时候,当那阵风忽然吹过来,握在手中的那根本就摇摇欲坠的风筝的线就已经断了。

无非是冬末的一场雪,夏至的一场雨,最终你经过我的四季,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我和你,这么多年的故事,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当婚礼进行曲停了,当戒指交换了,当你掀开了她的白纱,当你终于吻上了她的嘴唇,当全场的宾客拍手叫好,喝彩欢呼。

当这一切的一切终于全都汇聚在此刻,终于全都发生的时候。

你和我所有的所有,也就停在了那场梦里,也落空在了那个天堂。

最在意不是如今得到,而是曾经拥有。

爱过就好,爱过就还值得。

你我如今的这段距离才是刚刚好,谁都不会僭越,谁也不会去多想。到最后若有朝一日还能够共饮一杯酒,无论是红的,白的,啤的我也一定千杯不醉。

与你淡似水,便千杯不醉。

 

谭宗明倒了满满一整杯的红酒,举起杯子,遥遥地朝着那依旧旋转不停的摩天轮,好像是在缅怀那段早已逝去褪色的年少轻狂,也算是致敬那些伶仃的回忆碎片。

“这杯敬你,新婚快乐。”

算敬前尘,波澜壮阔。

算敬余生,各自为欢。

 

他终于咽了这杯酒,终于尝到苦味。

好在很开心,因为掉不出眼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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